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紧急通知:老网站需重新提交备案资料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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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公信部最新会议精神,依据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(国务院令第292号)、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beian管理办法》(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的相关规定,在2010年7月25日前,已经备案成功的存量用户,现需提供以下资料以供接入商及工信部核查。请看到通知后尽快准备资料,在9月30日前邮寄给我们,互相转告一下。如不及时提供,备案号将被工业和信息化部注销或者取消接入。注:已有客户反映备案号正被核查待更新,更有被注销者。请大家严肃对待。
以个人名义备案的请快递以下资料,详细地址请联系客服人员 1.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( 网站主办单位名称和网站域名这二个要求从计算机上打印不得手写,右边划钩为个人,下面填写域名,最底部的网站负责人签字、按手印) 2.信息安全承诺书(在网站负责人处签字、按手印) 3.备案上所使用的证件的复印件(二代身份证正反2面) 4.网站负责人半身照片一张(电子文件) 以公司名义备案请快递以下资料,详细地址请联系客服人员 1.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( 网站主办单位名称和网站域名这二个要求从计算机上打印不得手写,右边划钩为单位,下面填写域名,最底部的网站负责人签字,单位盖章) 2.信息安全承诺书(在网站负责人处签字,并加盖公司公章) 3.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(二代身份证正反2面) 4.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 5.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照片一张(电子文档) 特别说明:一定要是原件,一式两份,公章都是红色的,签字都是手写,使用黑色其余部分是机打,请于2010年9月30日前处理好!请尽快联系我司备案专员。 网站备案真实性核验单下载: 信息安全承诺书下载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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